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历过的事物、事件的反映。所谓经历过的,是指曾经存在、发生于我们身上而现在已经过去了的事物和事件。现实世界中,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与周围世界进行着这样那样的相互作用,与此相应的,人们也在从事和进行着形形色色的活动,应对着各种各样的事件。例如,人们可能在观赏一幅风景画或聆听一曲动听的音乐,思考着某一个问题,干着某种手工活计。经历着某种情绪体验,这些发生在主体身上或外显或内隐的行为和事件,是主体与周围事物及其对象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人具有特殊的认知与感应功能,人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也就是说对这些存在、发生于主体身上的事件是能够在程度上清晰地感知和反映到的,正是凭借这种特殊的反映和感应功能,人才能够有效地应对环境。而且,人脑的功能并不仅限于此,它不仅能够对正在发生的事件有所意识和反映,并且,这种意识和反映还能够在事件和行为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依然保持和存在,这便是所谓的记忆现象以及人脑的记忆功能。
关于记忆现象的本质,很早就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不同的学科,如神经生理学、心理学,以及同一学科的不同理论派别,都从不同层面做了研究、解说,形成了不同角度和不同特点的观点、理论。其中,有我们比较熟悉的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学说,在它的理论体系中,记忆就是暂时神经联系的形成、巩固和恢复的过程。而目前比较流行、在心理学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则是认知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该理论以计算机的工作原理为模型,提出了一整套用来解释人的心理活动机制尤其是认知活动原理的新的概念、方法和理论,其中就包括对记忆现象的解释。该理论认为,记忆是信息的编码、储存和提取的过程。不同的理论虽然有着不同的解释性语言,但透过表面上的差异,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相似的东西,这就是:主体出于某种原因,如接受了刺激,受到了作用,经历了事件,自身心理发生了某种变化,这种变化是什么呢?这就是上面两种理论各自所谈的,某种暂时性神经联系的形成,或者是某种信息的输入与编码,在此基础上才有所谓的巩固或储存,才有进一步的恢复或提取。也就是说,这种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现场变化,其效应还会延续一段时间,或者说变化的结果还会继续留存的时间,这就是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