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考体育总分提高到100分了吗?从今年9月1日起,安康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中考体育改革试点的工作,中考体育总成绩由原有的60分提高到100分。近几年不管是中考还是高考改革变化都比较大,学生和家长要尽快适应这些变革也要及时了解考试政策!
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 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特制定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初中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中考体育具体内容
改革后的中考体育内容由学生平时考核、现场统一测试和体育竞赛成绩加分三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仍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现场统一测试在原有项目不变的基础上;
增加了体现敏捷性和协调性的必测项目——1分钟跳绳。
(二)现场统一测试项目设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 米游泳(学生自选1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1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1);
项目4:1分钟跳绳;
项目5:篮球、排球、足球(学生自选1项)。
(三)体育竞赛成绩加分
体育竞赛成绩加分是为了鼓励学生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根据赛事级别和竞赛成绩折算得分,作为加分项目分年度计入中考体育总成绩。
计分办法
初中体育考试总分10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学生平时成绩30分,现场统一测试项目占70分。
体育竞赛成绩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体育竞赛成绩加分后,总分如超过100分的,按满分记分。未超过100分的,按加分后的实际得分记分。
(一)平时考核成绩
1.平时考核满分为30分,每学年1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4分,三年满分1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6分,三年满分18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学年体育与健康课成绩之和÷3)×1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1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现场统一测试成绩
1.现场统一测试满分为70分,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统一测试采取集中考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考试完结。
2.考试方法参照《安康市初中体育考试现场统一测试方法说明》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安康市初中体育考试现场统一测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查询各单项得分,并计录测试成绩。
3.现场统一测试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统一测试得分(满分70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项目5(满分100分)〕÷5×70%
(三)体育竞赛成绩折算加分
1.体育竞赛成绩折算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七至九年级每学年体育竞赛成绩折算加分不超过5分,计入初中体育考试成绩。
2.根据每名学生每学年参加体育竞赛的规格和取得的名次,逐人逐项认定当年体育竞赛成绩折算加分。一名学生在某单项体育竞赛内参加若干项目都取得成绩的,仅以最好成绩折算一次加分,不可累加。同一名学生在该学年内参加多个不同项目体育竞赛,都取得成绩并符合体育竞赛折算加分标准的,应累计加分,但不得超过学年体育竞赛成绩加分上限。具体办法和标准按《安康市初中体育竞赛成绩折算体育考试加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学生体育总成绩计算
学生体育总成绩=平时考核得分+现场统一测试得分+体育竞赛成绩折算加分(体育竞赛成绩加分后,总分如超过100分的,按满分记分。未超过100分的,按加分后的实际得分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