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笔试科目考试将于2023年12月16—1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 音乐类笔试(乐理、听写合卷):
2023年12月16日9:00—10:00
2. 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2月16—17日
色彩:12月16日9:00—12:00,
素描:12月16日14:30—17:30,
速写(综合能力):12月17日9:00—11:00。
3.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叙事性作品写作:
2023年12月16日14:30—17:00
4. 书法类:2023年12月17日14:30—17:30
(二)考试地点
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表(导)演类笔试考生电脑端登陆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1390.htm打印准考证。
书法类考生可登录https://ynsf.ynnu.edu.cn打印准考证。
(二)做好考前准备。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云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认真阅读《准考证》《云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关于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考试要求。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三)提前熟悉考点。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等准备,密切关注考试当天天气和交通情况,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
(四)健康安全提醒。考试临近,请考生提高健康意识,坚持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出现健康异常状况及时就医。考试期间,注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三、入场须知
(一)带齐证件材料。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云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考点、考场,带齐考试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云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二)合理安排出行。本次考试考生入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考试当天请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进入考点通过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时间。要注意防寒保暖,防滑防冻,避免因天气原因和赴考途中无法预知的情况造成迟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携带物品要求。为快速通过安检,考生应避免携带手机、智能手环等违禁物品到考点,如有携带的应于考前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放置于指定位置。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以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除考试必需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因身体特殊情况(如装有医疗器械等),不能使用安检设备安检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音乐类。音乐类笔试乐理、听写2个科目合卷为一个考试场次,考试总时长1小时,考生先进行乐理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进行听写科目考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考试用品,除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二)美术与设计类。考点提供考试用纸,其他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考场不提供画架画凳等)。除必需的考试用品[画板(画夹)、画架、画凳、空白垫纸板、画笔、颜料、水桶、自带供电的小型吹风机(色彩、速写(综合能力)科目允许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普通无封套橡皮等]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定画液等)不得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得粘贴各种图案。使用画板(画夹)、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应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画纸,不得在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区域书写个人信息、座位号或做其他任何标记。
(三)叙事性作品写作。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考试用品,除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四)书法类。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卷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考试,书法临摹考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考试,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开考90分钟时收取书法临摹答题纸,考试结束时收取书法创作答题纸及试卷。考点提供考试用纸,其他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除必需的考试用品(毛笔、墨汁、砚台、毛毡、黑色字迹的钢笔、碳素笔或签字笔等)外,其他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施、涂改液、纸张、书法工具书、熨斗等)不得带入考场。书法临摹考试要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考试要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试题不提供繁体字),不得书写标点符号。书法作品均采用竖式书写,考生应按要求使用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上填写任何个人信息或做标记,不得落款与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
五、诚信考试提醒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特别强调:
1.“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如有拍摄、外传试题试卷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3. 本次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