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试点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以下简称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
定向招生计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下达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原西工大附中分校、原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原西安尊德中学等3所民转公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并入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第三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其中,招生计划的定向计划按照原学校分配政策执行。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将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按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二、填报志愿
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7月22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再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3日至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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