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高考改革背景
1.实施新高考改革有何背景和意义?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高考 40 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新高考在学生选科方式、招生录取模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满足了学生的专业取向和兴趣爱好,有助于逐步打破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
2.我省新高考方案如何研制?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上海市、 浙江省为首批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新高考改革正式拉开帷幕。2017 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启动第二批新高考改革试点。2018年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作为第三批改革省份。
《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前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了《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批复备案后,于2021年9月14日正式印发执行。
3.新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新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统筹推进教学、考试、评价、招生和管理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学生健康成长、国家科学选才、社会公平公正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我省新高考改革总体目标是:2021年启动,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新生,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长效机制。
4.新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新高考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5.我省新高考从哪一年开始落地?
答: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和安排,我省作为第四批启动新高考改革的 7省(区)之一,与安徽、吉林、黑龙江、广西、贵州、甘肃一同从 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于2024年新高考首次落地。
6.我省新高考方案有什么特点?
答:我省新高考方案既对标中央文件精神,又契合我省实际,注重教、考、招的有机衔接,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导向。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不分文理,尊重考生的个性选择,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更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体现促进高校科学选才、为国育才的目标。高校分专业(类)对考生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满足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更加有利于国家选拔培养各类人才,更好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同时,新高考一本、二本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更能满足学生兴趣与特长。三是体现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的取向。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督导和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明确高校要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机制、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推动高考改革科学性与公平性的有机统一。
二、新高考考试科目
7.新高考文化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历史、物理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的2科,首选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8.新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7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再选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计入其高考文化总成绩。
9.新高考各科目使用什么试卷?
答:新高考的3门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不分文理,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卷。选考科目历史、物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使用本省自主命题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有关规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与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我省属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选考科目的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