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是小学报名的集中时间段,不少学校都开始招生了,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又一所享有盛誉的小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公布了一年级招生政策,所以,有意向的家长们要抓紧时间开始报名了,小编特送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具体信息,快来关注啦!
一、招生数量及班额设置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拟招收6个班,每班56人,共336人。
二、招生服务范围 (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本区域居委。)
按照《宝塔区人们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延区办发〔2013〕4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范围如下:
1.永兴路中线以东(电大面前);永昌路中线以西(宏泰小区面前);百米大道中线以南;201国道中线以北所围区域。
2.与宝塔区一中附小共用学区。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1)凡符合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均符合入学条件。
(2)和房产两者同在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父母及孩子均在学区内的,或本学区内有其父母自有房产的;或父母在学区内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父或母是法人代表)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于2016年9月1日前登记)
(4)本区域,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或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于2016年9月1日前登记)
(5)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2.需交材料
(1)凡属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到时请持“三证一卡” 的原件和复印件,即:父母和孩子证、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附付款凭证)、防疫接种卡。复印内容为簿首页、孩子及监护人(父母)的页面。
(2)非本区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如居住在我校学区内,则需提供下列五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a.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父母及孩子原地本原件复印件。复印内容为簿首页、孩子及监护人(父母)的页面
b.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于2016年9月1日前登记);
c.父母在本学区居住证明,即产权证、购房合同(附付款凭证)。(于2016年9月1日前登记);
d.父母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书)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在本区满1年的,以连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2016年9月1日前开始缴费);其他有效合法经营证明以父母一方在本区满1年的有效合法经营执照为准(登记注册时间应在2016年9月1日前)。
e.预防接种卡。
(3)适龄儿童祖(外)父母,如居住在我校学区内,则需提供下列项证明材料。
祖(外)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祖(外)父母及孩子本需要在同一本上。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内容为簿首页、孩子及祖(外)父母的页面。#p#副标题#e#
四、招生工作分段进行
第一阶段:
网上申请(8月17日至8月20日)
凡在我校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要在8月17日上午8:00至8月20日下午6:00内,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taqu.gov.cn),点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每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网上申请填报信息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报信息需要准确无误,且只能申请一所小学。学生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所造成无法注册、无法生成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9日---20日到我校提交簿、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学校核查信息,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房产等入学原始证明材料由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提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阶段:
核查信息(8月21日至8月22日)
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房产部门等核查信息。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取消在我校入学资格。
第三阶段:
确定入学(8月23日)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且在同一个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凡第一批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注册手续,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严禁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到其他学校入学,否则教育部门不予,不享受学校兑现“两免一补”资金等。
2.第二批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14号)文件规定:依据学生和家庭住址,按照“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3.第三批次。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确定入学儿童。
第四阶段:
(1)报名注册(8月24日)。
经监督小组审核后,公示入学名单,凡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适龄儿童务必于8月24日上午8:00-下午6:00按时到创新实验小学办理登记、报名和注册等手续。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保留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教育(8月25日)。
五、招生工作要求
1.所带材料需要是真实的,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若经查证虚假信息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学校将严格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依据我校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生工作,夯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4.加强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上级督查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911-2668891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