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将进酒》豪气冲天,有着豪迈的气概。其中的一句“烹羊宰牛且为乐”中虽然充满了强烈的快感,但是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的社会对于牛的看重,一般是不允许宰杀牛的,因此李白的这句诗便受到了很多的人的质疑,这里阐明的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解析这句诗的同时也学习一下古代的传统文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华夏作为农耕型民族,种田产粮是稳固的根本。耕牛为重要的生产工具,有时甚至比一个成年劳动力还宝贵.所以,古时候对牛的管理很严格,政府是禁止宰杀吃肉的,通常,谁家有几头牛,什么时候转卖,什么时候死,因为什么死等等,都是需要在官府备案的。不过也不是不能吃牛肉,当牛老了或者病了不能用了,上报官府经批准后是能宰杀吃肉的!
历代关于耕牛的保护
在古代,劳动力缺乏,更没有现在的各种机械,只有牛能够增加农业顺利生产,宰杀和售卖牛肉都需要得到当地政府允许的,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牛的食用都被严格约束,那可是堪比国宝大熊猫一样的存在。
从西周开始周天子就劝谏天下人不得杀牛,西周《典礼》就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
秦朝时,朝廷不仅将的的耕牛登记在册,更是不定期差遣官兵上门调查。一旦发现没有将牛养好,便会对牛的主人进行严重处罚。若是牛发生意外或亡故,也要等到官府派来专人,在仔细调查之后,才能宰杀或自由分配牛肉。
汉朝较严格,《淮南子·说山》说:“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
在《汉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凡牛年老后,方可宰杀,并且在宰杀前需要前往官府报备,否则便是违法,是要掉脑袋的。
在北宋时的律法《宋刑统》中也有详细规定。若是敢杀官牛一头,将会被强制收押,服刑一年半。若是敢私杀自家牛,也得服刑一年。南宋时,统治者觉得刑罚过轻,又加大了量刑。若是敢宰杀耕牛,将会服刑3年。若是胆敢杀别人家的牛,那更是罪加一等,甚至要刺配充军。
唐和五代对于耕牛的保护也很严格,甭管是大牛小牛一律不许宰杀,只有那些老死的、病死的牛才能食用。经政府批准宰杀的病牛和老牛,每杀一头还要缴纳牛皮、牛筋、牛角。
唐代的禁杀牛令
皇帝不吃牛肉的习惯开始源自唐朝,李世民在做了皇帝以后,已经是民不聊生,百废待兴,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的破坏,那时候的农业主要靠牛,牛对农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李世民下了诏令,严禁宰杀牛。
“杀牛者,罚钱二两,择杖三十,并入狱两年”。
《唐律疏议》也说:“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供远致军。”
“诸盗官私马牛而杀者徒二年半。”
“诸故杀官私马牛者徒一年半。”
“主自杀马牛者徒一年。”
开元二年六月敕“杀牛马骡等犯者科罪,不得官当,荫赎。公私贱隶犯者,先决杖六十,然后科罪。”
所以说在唐朝如果有人敢私自宰杀牛的话,是要受到刑法的,杀自家牛者也要判一年徒刑。皇帝都带头不吃,那些达官贵人们就不敢吃了,老百姓就更别说了,想吃一口牛肉那可是太难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李白的诗词历来以夸张见长,是不是真有烹羊宰牛这回事,那可不。不过也不要否定,也许真赶上有老牛病牛也是可以吃上牛肉的。
比如唐人郑处晦就曾说,杜甫晚年漂泊住在衡州耒阳县时。他当时为县令写诗,而县令给他烤牛肉和酒。杜甫也是在这里饮酒过多,一夕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