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艺术类和院校都在陆续发布招生简章和考试方案,各位艺考生及时关注这类信息,在之后的备考阶段做好各项考前准备。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学科建设高校,被誉为“教师的摇篮”,虽不是的艺术类高校,但是艺术的实力和发展情况也很好,各位艺考生可以好好了解!以下是伊顿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的招生简章内容!
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
详细内容如下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应课 统(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3.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编导类)陕西考生入校后,依据能力和综合素质分广播电视编导或播音与主持艺术进行培养。
4.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 规定为准。
//音乐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须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应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音乐表演在甘肃、湖南、陕西、山西四个省份限定器乐种类,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对应的器乐种类完全匹配,否则不予录取。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3.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4.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学生入校后,依据能力和综合素质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方向或音乐学(音乐理论)非师范方向进行培养。音乐表演为非师范。5.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6.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舞蹈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须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3.舞蹈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美术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 件。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需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结果为准。3.美术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4.美术学类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分流实施办法转入至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习。 5.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考。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书法学//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有志从教的考生,需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应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1.各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 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课统(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相同者,课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100×50%+(课统(联)考成绩/课统(联)考)×100 ×50%。
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 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想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的考生及时关注简章内容,备考阶段做好复习,大家好好努力备考,预祝大家都能顺利进入理想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