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学站点
秦学官网
2020年西安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家长关注!
小五 2020-07-03 10:34:15

  近期是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审核阶段,各类中小学生正在进行招生工作,而对于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来说,学费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民办学校的学费虽然是有规定和限制的,但是都比公办学校的学费贵,所以说家长早早了解好学费也是很关键的,下面是伊顿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西安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情况,各位西安市的学生家长们好好看看!

  6月16日,西安市四部门公布了《西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收费分类标准及学校名单,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分类(一、二、三类)收费管理。其中一类收费标准为:小学每学期每生不过8000元,初中不过10000元,高中不过11000元。

  收费项目有哪些

  为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西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西安市将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办学成本、发展定位、社会认可度、办学成效等,实施学费分类收费管理,加强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逐步有序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

  据了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以下简称民办中小学)、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幼儿园)适用本办法。

  按照该管理办法收费项目都有哪些呢?

  民办中小学

  对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民办幼儿园

  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

  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

  民办小学

  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

  民办初中

  可收取的代收费为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

  民办高中

  可收取的代收费为普通高校考试报名费、课本费、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民办幼儿园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制定或调整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应从制定或调整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当年9月新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分类收费管理。各民办中小学按各自学校的收费类别,在不过该收费类别较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学费标准。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按生均住宿运行成本自主确定住宿费标准,将住宿运行成本及标准抄送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举办的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分类限价管理。

  各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确定后,三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对符合学费调整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调整幅度不过25%。

  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收费标准申请工作应于当年度1月底前完成。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的抄送,应在当年招生公告发布前完成,与招生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当年度不得再进行收费标准的调整。

  开学过3个月不再退费

  民办中小学执行以下退费规定:

  开学前申请退学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的,1个月以内(含1个月)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含2个月)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含3个月)核退40%;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民办幼儿园执行以下退费规定: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全额退还。

  因幼儿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入园的,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不过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具体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确定;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按学期缴费的退费规定按上述办法执行。

  凡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幼儿园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凡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规定等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在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

  擅自增强收费标准将严肃查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应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减免规定、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市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发改部门,每年度对所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执行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

  对不按本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增强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不履行收费标准抄送、公示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西安市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标准

  我市同步公布了西安市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标准及学校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学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分类(一、二、三类)收费管理,各民办中小学按各自学校的收费类别,在不过该收费类别较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学费标准。

  

  一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过8000元/生·学期,初中不过 10000元/生·学期,高中不过11000元/生·学期。

  二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过5500元/生·学期,初中不过7500 元/生·学期,高中不过8000元/生·学期。

  三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过4000元/生·学期,初中不过4500元/生·学期,高中不过5000元/生·学期。

  试点类:致力于多样化教学(如引进多种语言、艺术好的资源、对接国际视野、共享教育、功能部室齐全、运动场馆达标、班额配比优化等)为试点类学校。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将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标准抄送市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们要好好查看以上内容,帮助孩子办好报名入学的各项流程,希望各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关于学费的具体情况也可以去学校咨询!


0试听各科目课程
xhwy668668
加入家长交流圈,添加微信号xhwy668668 加入家长交流圈,添加微信号xhwy668668
热门活动
秦学教育
亲爱的家长(学生)您好:
恭喜您,您已经预约成功!
同时你将获得一次学习测评机会
+年级学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