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新高考改革就已经开始了,目前已经有14个省市加入了新高考改革行列,甘肃、黑、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七省(区)也即将启动高考改革。那么对于还未实行新高考的省市学生和家长而言,新高考到底“新”在哪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策解读!
新高考“新”在哪里?
1、新选科
取消文理分科,采取“3+3”或“3+1+2”的考试模式:
2、新学分
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总学分达到144 方可毕业。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课程必须获得 88 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 42 学分,选修课程至少获得 14 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 8 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 6 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以跨学科研究为主的 2 个项目设计或课题研究。劳动共 6 学分,其中志愿服务 2 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 40小时;其余 4 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3、新成绩
考生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原始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分
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①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各科目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②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3+3”模式下3门科目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3+1+2”模式下,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余4门科目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注: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即我们常说的赋分制。
4、新录取
高考录取将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原则,如下图所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文件要求,以后的高考将不断完善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以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很多同学以为综合素质评价只是一个辅助参考的因素,所以就放松了“警惕”。但实际上,它还是值得我们去注意的。
目前就做了规定,像是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业水平”,高校可以定自己的录取要求,如低于C就不予录取。
5、新志愿
①专业(类)+院校,“专业(类)+院校”顾名思义就是以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目前全国有、山东以及辽宁、河北和重庆实行这种模式。
② 院校+专业组,简单来说,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1个志愿。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海南以及湖南、湖北、、福建和广东省份实行这种模式。
看完以上内容,各位学生和家长对新高考应该会有一些了解,需要找高考补习班和辅导机构的可以咨询伊顿教育!伊顿教育还有专门针对新高考的创新课程,想详细了解新高考政策的家长也可以拨打电话400-029-665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