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
周至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统一考试于4月11日至15日进行,全县30所初中的5330人参加考试,考试在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统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统一考试场地(县职教中心体育场),统一考试项目,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器材(由第三方承包),统一考试标准,全程视频监控。每天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每场考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
考试项目
项目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该项目今年调减,以满分100分计入现场统一考试总成绩)
项目二:包括立定跳远、50米跑,满分100分,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满分100分,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四:包括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满分100分,学生自选一项
考试流程
1.考前教育、热身准备:考前30分钟,考生抵达考点,在候考区由学校整队点名进行考前教育、热身。
2.携带证件、逐项测试:考前1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在测试点排队测试。
3.核对成绩、签字确认:所有测试项目完成后,考生将准考证交回领队,领队到考务组打印成绩单,考生核对本人成绩,签字确认。
4.带离考场、退出考点:考生由领队带离考场,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离开考点。
注意事项
1.考生身着校服在规定时间、地点,由领队带领统一乘车前往考点;候考期间,保持良好秩序,不聚集、不围观。
2.严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尊重测评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喧哗打闹,避免因意外受伤而影响考试;爱护设施设备,维护考点公共卫生。
3.有伤、病、残或有隐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按规定申请办理缓考、免考手续;故意隐瞒病情执意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一切后果考生自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一律按弃考处理;办过手续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考试,否则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4.考生须持准考证,逐项参加考试,并妥善保管,防止准考证损坏或丢失。
5.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根据选报项目,自行选择考生人数较少的下一个项目测试点,逐项有序完成所有项目测试;未经主考允许或未考完全部应考项目之前,不得离开考场,否则以弃考论处。
6.考试过程如有问题,考生可向测评员询问;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必须当场提出当场解决,测评员不能解决的由裁判长解决,离开考场后不再受理。
考生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一)考生在体育考试统一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场地的;
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
3.故意扰乱考试场所秩序的;
4.故意破坏考试场所设施设备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私自涂改考试结果记录的;
8.未按照考试规定和考试要求进行考试的;
(二)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理:
考生有上述1至7条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有考试项目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违反第8条者,所参加考试项目成绩按零分计算。县教育考试中心书面记录考生违纪事实,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