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其中对中小学的招生政策和入学方式都做了安排和部署,各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们可以详细看看,了解一下入学的相关内容,公办和民办入学有什么区别,家长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录取办法的具体内容!
录取办法
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录取
符合本校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其、父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
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过其招生计划数,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应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如报名人数未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已被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应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父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父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父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父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现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已向家长承诺可按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过计划数的,由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管理
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基础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严禁学校计划招生或空挂,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在起始年级之外,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位学生家长认真查阅以上内容,由于篇幅原因,小编为大家只整理了录取办法,其他招生内容和政策大家可以查询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