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结合石油石化学科和特色,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校成立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领导工作,下设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和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实施和监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对石油石化学科领域相关有浓厚兴趣、具有培养潜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对于所报类别的有着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相关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二、选拔人数和
学校自主招生面向范围招生,接收考生个人申请,实际录取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00人。
选拔类别分为三类: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
理工一,注重考查考生数学与化学知识,考生可填报有:化工与制药类、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二,注重考查考生数学与物理知识,考生可填报有: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类、安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经济管理类,注重考查考生综合知识,考生可填报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理科考生可在三个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且只能在同一类别中选报志愿,文科类考生只可填报经济管理类别相关。
省、上海市生源的考生,报考理工一类,选考科目为化学;报考理工二类,选考科目为物理;经济管理类选考科目化学、物理均可。
各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学科类 |
名称 |
计划数 |
小计 |
1 |
理工一 |
化工与制药类 |
8 |
15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
3 |
应用化学 |
3 |
||
4 |
理工二 |
资源勘查工程 |
12 |
60 |
5 |
石油工程 |
10 |
||
6 |
油气储运工程 |
8 |
||
7 |
机械类 |
8 |
||
8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5 |
||
9 |
自动化类 |
5 |
||
10 |
海洋油气工程 |
4 |
||
11 |
安全工程 |
4 |
||
12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 |
||
13 |
经济管理类(理) |
工商管理类 |
10 |
15 |
14 |
经济类 |
5 |
||
15 |
经济管理类(文) |
工商管理类 |
7 |
10 |
16 |
经济类 |
3 |
||
合计 |
100 |
100 |
#p#副标题#e# 三、报考程序和时间
学校将报名视为考查考生诚信水平、个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各报考程序和要求,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失去考试机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5日)
报名于2018年3月23日10:00开始,至4月5日17:00结束。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注册后,根据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完成网上报名。学校不收考试报名费。
1.考生只允许从我校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选报一项,否则将按自主招生对待。
报名系统中,考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科特长选报一个类别,如: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面试将根据类别分组进行。选报的志愿不过3个。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其中成绩信息、综合信息由毕业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扫描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系统提交。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4月5日,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含个人陈述报告),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本人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陈述报告要求:5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领域和原因、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特长证明等复印件等(毕业中学盖章);
考生和毕业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学、社会团体、个人均可为考生提供分享材料,须对分享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分享材料须分享者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我校。
报名材料审核期间不接受形式的材料修改和补充,请认真组织材料。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三)查询初审结果(2018年4月30日)
2018年4月30日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cup.edu.cn/bkzs/)和报名系统上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四)确认考试(2018年5月10日-5月22日)
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学校选拔考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选拔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2018年6月1日-6月9日)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六)报到审核(2018年6月9日)
2018年6月9日报到当日,考生本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指定报到地点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地点等请关注本科招生网上《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和考试安排》。
(七)选拔考试(2018年6月10日)
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科目为语文,笔试时间为上午。面试为笔试当天下午,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组抽签进行。
省、上海市生源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初审: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拔合格考生,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生效。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p#副标题#e#
(三)名单确定:评审组按考生报考类别类型,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较终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四)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在同一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
(五)名单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根据省级招办具体规定,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志愿须填报已认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七)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模拟投档线下20分(或折算)之内,且高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在生源省(区、市)较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省、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上海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自主招生较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核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对于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三)学校不组织或委托机构、个人举办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四)分享单位、、中学和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介绍):http://www.cup.edu.cn/bkzs/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较政策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