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社会上,弱势人群一直是政府极力帮助的对象,尤其是残疾人,对于残疾人求学,政府也一直在积极的给予帮助。近日,教育部有关部门就残疾人高等教育,在选取了长春大学在内的六所院校确定为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院校。
为完善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普通高校在残疾学生录取、学习、生活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服务,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中国残联、教育部有关部门于8月1日在北京召开“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研讨会”,决定在有关省市开展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长春大学等六所院校被确定为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院校。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发展面临的障碍和挑战逐步显现,亟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拟开展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旨在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经验做法,为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措施提供支持。试点时间为2017-2018年,为增加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每个试点院校将得到20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部高教司有关领导和同志,六个试点高校及所在省市残联的有关同志及特邀参加了研讨会,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院长庄树范参加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