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市政府较新出台了一项有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管理办法的政策。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自9月1日起,在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只要持有省居住证就可以在入学(入园)了。
根据市政府较新出台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凭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有效的省居住证就可以在市区入学(入园),不需要再提交家长社增加明、家庭房产证明等材料。报名成功后,由各区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时间的先后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入园)。
据了解,《管理办法》适用于年龄3至14周岁,居住在区、区、区、区、区、滨江区、区、区、区、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市区)的非市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包括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四县市。
《管理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今年8月31日前,未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仍可按照调整前的规定条件申请入学(入园)。9月1日起,随迁子女在市区申请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须持有有效居住证。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时入学(入园),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持有有效居住证,但在当年8月31日前预计能申领到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需要在规定报名时间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已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的随迁子女,未申领有效居住证的应及时申领,已申领的应按规定及时签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孔永国介绍,为更好地向家长提供随迁子女入学(入园)的政策咨询,市教育局已开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服务咨询热线,并在教育网、教育发布微信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布招生计划。
据了解,近3年,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数分别为近26万、27万、28万,占在读学生比例分别达到35.2%、36.3%、36.6%,2016年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近33万,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近11万,占总数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