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空白垫纸板、透明文具袋 (思想品德与历史,允许携带课本和有关纸质资料;数学、理化科,允许携带天雁牌天雁牌TY-82MS-4(6)型、天雁牌TY-82MS-5(7)型、信康牌SC-82MS型、海进牌HJ-82MSC型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考生之间不得自行传递文具或其他物品。
三、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填涂与试卷上对应的试卷类型信息点。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一致,若有问题立即报告监考。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英语科八点三十分以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第一部分(选择题)信息点使用2B铅笔填涂(语文不分第一、第二部分,全部按照非选择题答题要求作答),第二部分(非选择题)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各题对应的答题位置内做答(作图题可先使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写清楚)。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标记,不准自行涂黑缺考标记信息点,不准污染、折叠、撕裁答题卡。
六、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八、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需要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时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流动监考员陪同。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分别整理,答题卡放在桌面中央,试卷和草稿纸放在桌面右上角,根据监考指令有秩序地退出考场并在考场门外等候,试卷答题卡验收完毕后,再领取《准考证》离开。
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答题卡作答须知
一、试题需要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书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以及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发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正反面印刷方向倒置、缺印等现象,应立即举手报告。检查无误后,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栏目内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三、条形码由监考员粘贴。贴好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填写的相同,如有错误立即报告。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与试卷对应的“试卷类型”信息点。
五、第一部分(选择题)需要使用2B铅笔填涂对应信息选点,改错时应使用塑料橡皮轻擦干净,切不可擦破答题卡(语文科不分第一、第二部分,全部按照非选择题部分答题要求作答)。
六、第二部分(非选择题)需要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各题对应的答题位置内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写清楚)。改错时应将错误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下方或上方写出新的答案,严禁出本题答题区域答题或自行更改题号顺序,违反者该题答案无效。
七、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撕破等,严禁在条形码和定位点(黑方块)周围涂写或做标记,严禁考生自行涂黑“缺考标记”信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