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刚结束学校就让家长交下学期的学费,这种情况,叫做“定位费”,我在东莞民办学校遇到过。公办学校应该很少。
1.民办学校生源不固定,学校之间竞争激烈,老师就有假期招生任务,每人规定招几个人,招到一个人一般几十块钱,会招生的老师一个假期可以领到上万元,相当辛苦。
2.学生的流动性也大,因为民办学校大多数是打工族子女,家长回家或流动学生也会流失。学校要根据学生人数预定课本,所以需要学生交点学费来确定学校人数,不过下学期不读了,是可以退钱的。
3.老师收取了学生的钱,一般不会开发票,采用记账形式,写在笔记本上,主要怕留下证据,让家长举报和电视台曝光。
4.如果学生家长举报,教育局是会管的,不允许提前收费,下令要求学校退款处理。
结论是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