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700字随笔《领座的他》
邻桌的他也许是有缘吧,他的柜子在我下面,经常见到,混了个脸熟,但只觉得这个男生好高大很帅气。 但没想到,几天后,拉长把我调到了他旁边,让钟口中念叨的师傅教我,而一个阿姨不知为何,一个劲的说他技术不过关,一直说让我旁边的来教我,当时以为她有点想撮合我俩,后来发现那个男生在这个厂做了好久了,而且他的确做的很快。一向花
痴的我看到帅气的男生心就会被俘虏。几天的相处后,我果然越来越喜欢他。 他的侧脸很好看,一双丹凤眼,眉峰向上,英气逼人,嘴唇微薄,脸上有种淡淡的忧伤,他走路时都在玩手机,不过在这里工作那么无聊,没有手机这日子简直没法过,寡言少语更增添了一份神秘感。我想,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的身上有种独特的味道,有点刺鼻又有点好闻。没见他笑过,我想他笑起来应该会很好看,B天他被拉长说了,他脸红了,真可爱! 今天,他对我说了两句话,“都下班了,还做啊!"不用关灯”,我颇感意外,且有点感动,他几乎没有和我讲过话,我好希望可以认识他,怎么办?
“我来吧”,确实,那感人的嗓音差点把我融化了,自恋的我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或者是不习惯或是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相处。嫉妒陷入自恋泥潮的我,竟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默默情意,其实我看不懂别人的眼神,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很危险的,这就意味着你很难将一个人的眼神表情刻画到位。今晚,那个广西柳州仔说,他有女朋友,其实,早该猜到了,除了和女朋友,谁会一刻不停的看着手机,还一脸笑意,下班时,跑的比谁都快,可惜相隔两厂,他们的思念只能通过手机咯。不过,我敬他是个好男朋友,对别的女的正眼都不瞧一下,7管她是害羞沉默脸红耳赤羞涩不已。。。
啊啊啊,今天,脑子里总在想他,要疯了。每看他眼,想占有他的欲望就更强烈一些。怎么,越来越想他,越来越忘不掉他。下班时,打扫卫生,我装模作样的随便扫扫,他就在我对面,我们四目相对时,我心跳漏了半拍,我只好装作尴尬的笑笑,但其实,心里又乐又气,感觉像是电视剧的场景,只是,他不够帅,我也不美,这场景也够low的。。。
想你,在每个寂寞夜里。。。
感谢曾经喜欢你的时光,原来我曾如此全心全意限度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