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总会遇见那么一个让我们惊艳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惊艳了我们的青春。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但我想,有的时候,喜欢是没有理由的。他永远都站在光芒四射的地方,让我一抬头,便可以看见他,可是,那距离却又特别远,以至于我站在这边喊他,他也从未听到过来施舍我一个回眸。可是,对于这些,我又是可以理解,因为,从我喜欢上他的一开始,这些就是注定了的啊,我注定不会得到回应。所以,每每如此,我总小心翼翼的努力着,去离他近一点。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总被太多人喜欢,很多人说很羡慕他,因为他具太多的才华于一身了。但却只有喜欢他的人才会知道他今天这些成果的不易,只有懂他的人才会明白这行业的不易,只有在乎他的人才会心疼他飞的累不累。
始于才华,陷于颜值,忠于人品。我想,这应该是他的代言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是我在看到他时觉得可以形容他的,其实也就好像他粉丝说的‘’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而有趣的灵魂则万里挑一‘’,我认为这些也不为过。即使他有太多的优点不知从何说起,但我却想他努力时可以考虑下自己,接通告时休息下身体,天冷时注意保暖,吃饭时注意饮食,别总吃外卖,跳舞时注意腰伤。其实这也是众多粉丝的愿望。
时间就像白驹过隙一般,转眼间,他们与粉丝的那个约定已经过去了四年了,很多人都说,陪伴是较长情的告白,但我想,不打扰的陪伴才是较长情的告白。
尽管他听过太多这样的话,但我却仍想俗气的向他承诺:‘你不离,我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