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这样的一则新闻,市常住的一位家长的孩子今年竟然不能顺利按照施教区范围入学,尽管家长已经闹到了教育局,但是依旧解决不了孩子施教区范围上学的问题,事件详情见下文介绍。经过这件事情,小编觉得对小升初和落户政策清楚是有需要的,以下我们为各位小升初的家长们整理的小升初审定和落户政策,你们要详细的看一看。
有相关媒体报道:有一位四代老秦淮人的孩子却不能正常施教区入学。
一位老秦淮区的家长诉苦:我们是四代老秦淮人,却上不了学,只能接受统筹,原因只是因为孩子妈妈某区的农村。
收到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的时候,那位家长先是找教育局复审,因为政策文件是这么写的:另一方是务农的,也可以正常登记入学。
可是这位家长他们的复审还是没有通过,教育局也给不了合理的解释,只能给他出主意,让他去离婚。几经波折,较终以离婚的代价搞定了这件事。
我们来看一下细则原文(秦淮区):
由此可见审定这件事,如果出现差池就很容易被安排统筹。
审定
审定,要求、实际常住地、房屋权证一致。
即房产证上的名字与本上的名字保持一致;
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
地址与实际常住地一致。
因为疫情原因,2020年5月中上旬开始(往年都是在3月中下旬开始),学校组织提交本、房产证等复印材料,各区县教育局对小学毕业学生、、住房进行审核,以确定属于哪个公办初中施教区,增加学生入学。
通过审定之后,学校会下发通知单,规定报到时间。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
(1)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技术人员,其子女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申报之日起,即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从未迁移的。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各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可以去查询一下即可。以秦淮区为例:
依据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0年5月31日止),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0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至2020年5月31日止);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0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内有空余学额的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待本区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因为疫情原因,有些区的时间要求比往年晚一些,我们看下2019年的时间要求是不同的。
建议各位家长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号之前就把的事情准备好!留下充分的准备时间。更多小升初审定和落户政策详细拨打电话:400-029-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