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类,2024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二)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2024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区、市)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三、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