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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美术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详情分享!
小新 2019-01-24 10:41:42

  较近很多高校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艺术生注意了,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美术招生简章已经发布,美术考生想要报考这所学校的可以详细了解一下简章的内容即学校的招生和招生计划、基本报名条件、考试及成绩要求、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不同的省市招生计划不同,考生注意详细了解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美术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详情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2019年,艺术类(美术)本科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与计划

省市名称

招生

设计学类

绘画

美术学

(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北京

7

6

4

河北

6

6

2

山东

6

4

2

3

   

2

2

 

辽宁

2

 

2

湖南

2

   

湖北

2

2

 

吉林

2

   

广东

2

   

天津

2

   

重庆

2

   

青海

1

   

四川

 

2

 

 

2

 

陕西

 

1

 

  注:1.以上各学制均为四年制;

  2.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须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招文科,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文理兼收。各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属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满足我校相应统考成绩要求;

  3.身心健康,非色盲。

  三、考试及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19年我校艺术类(美术)招生不组织校考。我校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三个招生的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素描、速写、色彩类)统考成绩。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考。

  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绘画: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的85%;

  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四、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

  报考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规则

  1.基本规则:考生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相关成绩要求(详见本简章三、四)。

  2.各招生具体原则:

  (1)绘画:按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统考成绩/统考)×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750。

  (2)设计学类:按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统考成绩/统考)×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设计学类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者;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艺术类收费标准的规定,2019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调整201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七、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

  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3859、62515278(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rucjj@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本招生简章较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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