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在学习中国古代史时学习了古代的政治制度,分封制是我们在学习西周的政治制度时学习的,郡县制则是在学习汉朝的历史时学习到的,这两种制度的产生时间是不同的,也是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的产物,那么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差异是什么呢?下面伊顿教育一对一辅导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有需要的学生可以学习一下!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
第一,传承方式不同。分封制实行世袭制。郡县制则不同,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由皇帝直接任免,不能世袭,即实行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需要对周天子尽的义务。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没有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历史作用不同。分封制下的各诸侯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安全的义务,这与西周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政治不稳定、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形相适应,有的进步意义。但是,各诸侯国在封地内拥有的统治权,逐渐演变成完全独立的。春秋争霸局面的形成是分封制的必然产物。郡县制的出现及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
学生在学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时候要搞清楚它们产生的背景已经他们的作用,很多情况下,很容易会把这两种制度进行比较,因此学生要注意这块知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