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们来说,养孩子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每天上班前要送孩子上学,下班要接孩子放学,这不,近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实行小学“弹性离校”试点工作方案》,3月27日起,60所小学试点“弹性离校”。那么什么是弹性离校?下面大家随伊顿教育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市实行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聚焦民生需求,增强市民群众幸福指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就西安市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全市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制度,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延时服务,缓解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弹性离校”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职责。
(二)自主参与。
面向有实际困难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
(三)公益导向。
在校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严禁单位或个人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步骤。
1.每年秋季、春季开学第一周为报名时间,有延时需求的家长应在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完成摸排统计工作。
2.每年秋季、春季开学第二周起开始实施,学校应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延时服务顺利进行。
(二)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过18∶00,实行“弹性离校”一周不少于4天。各区县教育局指导学校结合区域实际和申请学生家长意愿,合理安排具体离校时间。
(三)实施对象。
凡学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含民办小学)。
(四)延时活动内容。
“弹性离校”期间,学校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学校需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五)组织方式。
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延时离校。各区县教育局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实施“一校一策”工作模式。#p#副标题#e#
四、奖补办法
(一)经费构成。
对实行“弹性离校”的学校进行财政专项补助,补助经费按照300元/每生每年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分担。市与临潼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按7∶3的比例分担,市与其它区县按6∶4的比例分担。不足一个班(每班按40人计算),按照一个班的经费拨付。
(二)经费用途。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人员补助、水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等。
(三)补助程序。
各学校填写参与“弹性离校”学校情况统计报表(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填写《西安市小学“弹性离校”统计报表》(见附件),分别报送区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统计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按审定结果下达市级奖补资金。区县补助资金由各区县教育局会同财政部门据实测算下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实行小学“弹性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及各区县政府分管区县长为成员,负责我市“弹性离校”统筹协调工作。
(二)落实各级责任。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弹性离校”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建立由区县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弹性离校”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制定“弹性离校”管理办法,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严格规范管理。
各学校要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做好“弹性离校”期间学生看护工作。要按照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认真审核,确保按时接送学生有困难的家庭都能享受此政策。同时,严禁以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严禁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家校合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环境和良好教学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域学校的安全检查,对执行“弹性离校”制度可能引起的交通拥堵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交通安全。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弹性离校”制度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市教育局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各学校要依规使用补助经费,违规使用“弹性离校”经费的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