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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民办、公办学校入学办法,秦学老师分享!
阿盼 2020-10-10 11:30:43

  西安市雁塔区民办、公办学校入学办法,伊顿老师分享!各位家长注意了,现在孩子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很多学生家长对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为方便各位学生了解,伊顿教育初高中辅导老师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了西安市雁塔区民办、公办学校入学办法,大家关注!

  西安市雁塔区民办、公办学校入学办法

  公办招生入学

  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所在地登记入学。

  1.划定学区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保持相对稳定,慎重稳妥,确保平稳。雁塔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2.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雁塔区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①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人、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持全家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审验资料。

  ②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即根据雁塔区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二类:雁塔辖区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已安置的雁塔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安置的雁塔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三类:集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雁塔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初中入学同时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四类:西安市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五类: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六类: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在我区就读义务

  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七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居住地对口小学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八类: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政策的,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不符合入学政策者,回所在地入学。

  3.领取报名条

  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落在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伪造的假或其他非正常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民办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共15所,其中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4所,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金泰假日花城小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南校区、西安雁塔区艺林小学、西安兴华小学、西安博迪恒大城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铭城小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融侨分校、西安交大阳光小学、西安莲湖中华世纪城小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南校区、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电子科技中学;含高校教职工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所,西安第二外国语学校。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涉及到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1)民办小学:在雁塔区范围内招生。跨区审批移交的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融侨分校和西安交大阳光小学在雁塔区和碑林区招生,西安莲湖中华世纪城小学在雁塔区和莲湖区招生。

  (2)民办小学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以上便是伊顿教育初高中辅导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西安市雁塔区民办、公办学校入学办法,想要了解的学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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