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市的中招分配政策已经公布,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关于分配生的相关话题热量也一直居高不下。近日,市教育局公布了较新的关于2021年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于14所高中的中招分配生名额给出了详细的计划,大家都了解了吗?下面小编分享了分配生招生名额以及需要符合的条件,考生们可以自己提前做好准备哦。
招生名额
2021年共有14所学校(20个招生单位)招收名额分配生(以下简称分配生)。各学校(校区)2021年分配生招生名额公布如下:
招生学校(校区) | 招生总 计划数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特色班等招生计划数 | 分配生 比例 | 分配生 招生 名额 | |
高级中学 | 贡院校区 | 576名 | 0 | 60% | 346名 |
钱江校区 | 684名 | 60名 | 40% | 250名 | |
第二中学 | 滨江校区 | 576名 | 0 | 60% | 346名 |
东河校区 | 467名 | 35名 | 40% | 173名 | |
第四中学 | 校区 | 676名 | 100名 | 60% | 346名 |
吴山校区 | 467名 | 35名 | 40% | 173名 | |
第七中学 转塘校区 | 672名 | 240名 | 40% | 173名 | |
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540名 | 60名 | 60% | 288名 | |
第十四中学 | 凤起校区 | 588名 | 60名 | 60% | 317名 |
康桥校区 | 611名 | 35名 | 40% | 230名 | |
大学附属中学 | 玉泉校区 | 576名 | 0 | 60% | 346名 |
丁兰校区 | 624名 | 0 | 40% | 250名 | |
学军中学 | 西溪校区 | 576名 | 0 | 60% | 346名 |
紫金港校区 | 720名 | 0 | 40% | 288名 | |
市长河高级中学 | 576名 | 0 | 60% | 346名 | |
市源清中学 | 672名 | 0 | 40% | 269名 | |
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 | 384名 | 0 | 40% | 154名 | |
第二中学钱江学校 | 336名 | 0 | 40% | 134名 | |
高级中学学校 | 768名 | 0 | 40% | 307名 | |
绿城育华学校 | 240名 | 0 | 40% | 96名 | |
总 计 | 5178名 |
注:
1.上表中的“招生总计划数”不含部分学校(校区)面向、(原)、、临安四区的招生计划数。
2.分配生招生名额=(招生总计划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招生计划数)×分配生比例。
3.绿城育华学校为民办学校,2020年收费标准为学费13500元/学期,住宿费3300元/学期,2021年收费标准以市发改委的批复为准。
分配生分享名额分配原则
分配生名额以市区初中学校复读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根据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复读毕业生总数,确定分配生分享比例,并原则上根据该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复读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分享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分配生分享名额由各初中学校等额分享。
招生基本条件
1.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号并在所在学校就读的复读毕业班学生。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分配生要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分享
初中学校分配生分享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分享的原则,对符合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中考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按比例换算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劳动、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生分享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申请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全体申请的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或放弃分配生分享,均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生招生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放弃。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分享分配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校分配生分享名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开展录取工作
5月27日9:00—5月28日15:00,初中学校通过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生分享名单及相关信息。
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市教育局根据面向市区招生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控制分数线(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基础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招生学校(校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分享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到低分择优录取。
已被分配生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