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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区报名攻略
小新 2017-07-18 11:12:59

  市区的家长们,2017年小学招生范围已经出来了,快来看看你家孩子是不是本次招生的招生对象呢?看看你家附近的学区有没有变化呢? 2017年区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区报名攻略

2017年区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区报名攻略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城区(即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以下同)有的新生。

  第二类:非城区,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且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根据新生,又分为三批:(A批)、其余八城区及大江东(B批)、非市区(C批)。

  产权房要求:

  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之前;

  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第三类:非城区,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二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7年8月31日为准,下同),且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连续满二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的新生。

  第三类根据新生,又分为三批:(A批)、其余八城区及大江东(B批)、非市区(C批),其中C批新生,其父母一方还须持九年有效期的《省居住证》。

  非市区,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IC卡式《省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的新生,视作第三类B批新生。#p#副标题#e#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

  (1)城区新生,本人或父(母)拥有产权房的,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

  (2)城区新生,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地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也可划入(外)祖父母地产权房学区学校(迁入时间须在该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3)城区新生,本人或父(母)城区无产权房(凭房管处提供的父母双方及新生在城区的无房证明)的,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

  在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照A、B、C批依次招收;本学区有产权房的非新生,根据同批次其父母缴纳城区社保年限,按年限长短顺序招生。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

  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统筹招收第三类新生,具体可招收该类新生的相关信息将于第三类新生报名前在《日报》公布。未被录取的新生可到民办学校或回所在地学校就读。

  3.2018年起,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除外)。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采用网上预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预登记

  2017年4月8日~4月23日,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zj.cn/)将开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预登记系统”进行新生报名预登记。其中,城区且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初一新生,由就读小学负责预登记并审核资格。#p#副标题#e#

  (二)资格审核

  网上预登记后,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汇宇小学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详见下表:

  备注:小学第一类新生中,属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部分转制社区、行政村的新生也实行网上预登记,资格审核由社区(村)负责集中审核,于4月7日(周五)下午2:00到相应学校办理。

  四、学区划分原则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学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保持基本稳定,每年度作适当微调;部分社(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五、其他

  1.各学校应提前一周在所辖社区、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

  2.各学校6月23日上午在校门口、校园网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于7月5日安排新生报到。

  3.高桥金帆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4月6日~5月16日,招生简章详见学校网站,联系电话:82824881、82824882、82824885、82824886。

  4.持有《省临时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及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按照《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来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工作意见》执行,咨询电话:82629207,82629129。

  5.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及其他类人才的子女,由人才服务地参照第一类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6.在萧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根据萧教〔2010〕41号《关于在萧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招收。

  7.区内其他镇(街)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参照本意见于4月30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具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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