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的录取顺序是按照什么来的?几表生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这些入学的关键问题家长要了解清楚,在这里,小编给大家就家长们比较迷茫并且关注度比较高的几大问题做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各位家长如果不了解这些相关的政策,在未来的入学的时候可能会因为一些错误的导向导致一些不需要的麻烦。公办小学今年的招生也是比较的火爆的,一些学校已经爆满了,家长选择的时候需要理性思考。下面就几表生的问题以及公办小学的录取顺序大家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公办小学招生顺序
几表生是怎么评判的?
四个字:房子、(重点是孩子的!)
继续往下看!
一表生
那么通俗一点的解释就是,一表生里面也是分类别的
一表一:孩子,爸爸妈妈,学区房的房子一致
一表一:孩子,没房的爸爸妈妈,有学区房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房子一致
一表二:孩子、爸爸妈妈一方的,学区房的房子一致
决定一表生的关键一点是:学区房是不是孩子爸妈的!
二表生
二表生也是分批次的,大白话版本:
二表一:孩子跟有房的爸爸妈妈都在有房的爷爷奶奶家
二表二:孩子和父母一方都落户在有房的爷爷奶奶家、且和爷爷奶奶的房子一致
二表三:孩子跟着有房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的房子一致
决定二表生的关键一点是:学区房是不是爷爷奶奶(外祖父母)的!
三表生
大白话版本:
三表一:孩子搭户到亲戚家
三表二:爸爸妈妈和孩子是集体的
三表三:留学回国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或有《人才居住证》爸妈的子女等人才引进的子女和驻扎在该学区军人的子女
三表四:拆迁过渡家庭
决定三表生的关键:得看上表
四表生
判定逻辑:
非杭的子女如果爸爸妈妈没有符合三表生的条件,就是四表生~
决定【四表生】的关键:非杭爸爸妈妈和孩子是否有居住证
注:1、同批次学生将按入户先后录取;2、同批次外地学生将按照对应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优先进行排序录入。
入学
一、招生对象
市区(不包括、、)的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原则
具有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划定学区实施招生。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三、报名办法
在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规定学校报名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经所在地教育j局和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市区常住学龄儿童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集体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本:要有该儿童身份证号,或者提供地派出所开具的合法证明;父母不在同一本上,还要提供父母双方本和结婚证。
2.房产证:房卡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为准、父母无房产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准;如属出生搭户在(外)祖父母家,须提供无房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接种证原件。
5.拆迁过渡家庭,持有效拆迁协议、本、租房协议、房东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龄儿童: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经所在地教育j局和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非入学
除滨江外的其他区(滨江区除外,指区、区、区、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一、入学条件
要求在杭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
1.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的儿童;
2.凡在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父母双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在杭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5.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二、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234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滨江区外地申请子女积分入学
一、申请子女积分入学有哪些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持有在滨江区办理的《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办理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养老保险缴纳以正常按月缴费为准,补缴无效);
(5)在《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基础分指标中,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含),否则不能参与积分;
(6)申请当年8月31日止,子女年龄为6周岁,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
(7)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年级为小学一年级。
二、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家庭本和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省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与滨江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
(5)其他入学需要的材料参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