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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小学生注册、休学、转学等办理流程就审批条件分析!
小新 2019-01-08 16:04:21

  西安市学生上学的过程,会有相关的问题,比如学生们经常遇到的注册以及休学、转学等等的问题,大家应该了解一下,这与学生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关系,学生们应该清楚,所以关于西安中小学生注册、休学、转学等办理流程就审批条件,小编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汇总,学生们具体的了解一下,更好的掌握这些事情。

  方便需要的家长及时了解办理过程及审批条件!

西安中小学生注册、休学、转学等办理流程就审批条件分析!

  注册、休学、复学、转学等事项如何审批?下面以西安市灞桥区为例,详细说明办理、审批条件:

西安中小学生注册、休学、转学等办理流程就审批条件分析!

  温馨提示:

  在为孩子等事宜时,要在前期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提前了解准备哪些材料,了解申请流程等,以便及时成功办理!

  附件:2018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重点解读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2018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相关文件公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所在地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规定实施。

  (1)本区县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持簿、《学生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所在学区初中,持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非本区县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到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的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3.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三是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四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五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4.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管理工作,保障不同群体有序入学。一是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划定的学区服务范围,共同做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工作。二是高等学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省属、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三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五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六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5.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西咸新区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加强中小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以上便是关于西安中小学生注册、休学、转学等办理流程就审批条件的详细内容,对于需要了解这些信息的学生大家及时的关注了解,为上学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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