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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孩子的和不在同一个区,应该在哪上初中?
小新 2018-05-24 13:54:34

  昨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发布2018年公办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在了解了相关学区划分之后,不少家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孩子和不在同一个区,初中是以哪个对口学校为准?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家长!!!

  针对此问题咨询了各区教育局,答复如下:

  1、雁塔区:在雁塔,但不在。学生需回原所在区念初中。不能直升。

  2、碑林区:在碑林,但不在。学生所在小学会分享碑林区初中,如果接受分享,即可就读碑林区初中。

  3、莲湖区:在莲湖,但不在。学生可以不回所在地,由莲湖区教育局分享就读莲湖区初中。

  4、新城区:在新城,但不在。学生需回原所在区念初中。不能直升。

  5、灞桥区:在灞桥,但不在。学生需回原所在区念初中。不能直升。

  6、未央区:电话未接通。暂未可知。

  接下来,详细来看看各城区公办初中的入学细则:

西安|孩子的和不在同一个区,应该在哪上初中?

  雁塔区

  雁塔区

  1.、均在雁塔区:

  所需资料:薄、《学生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由雁塔区教育局分配至学区中学。

  2.其它,雁塔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于6月25日前到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3.雁塔区集体子女:

  入学办法:家长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属于雁塔范围内集体,在雁塔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登记时间:6月4日—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及电话:

  1.雁塔区咨询登记点:西安东仪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明德二路36号

  咨询电话:85381962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咨询登记点:枫叶慧智社区1楼会议室

  地址:西安高新二路枫叶苑北区南门东侧

  咨询电话:88855897

  3.曲江新区咨询登记点:曲江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6号

  咨询电话:68660246

  4.浐灞生态区咨询登记点:西安市浐灞丝路学校

  地址:浐灞生态区雁鸣南路与草甸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89555005#p#副标题#e#

  所需资料: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注意事项:

  1.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报名登记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注册登记。6月8日以后在雁塔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8月20日至8月22日到雁塔区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6月8日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具体情况咨询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2.家长所提供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3.凡因证件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4.特殊类:

  一、挂户、空户、假等非正常

  A.挂户:全家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上并实际居住的证明。如孩子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B.空户:适龄儿童的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假:适龄儿童的在假薄或其他非正常证明上。

  以上B、C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二、因城区拆迁改造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雁塔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好职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解决好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在此从未转过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非雁塔区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所在地登记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到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审核制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入学方式: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于7月6日—7月13日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雁塔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a.非西安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b.周至县、蓝田县和鄠邑区的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的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p#副标题#e#

  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1.❶驻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证明材料: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认定后出具的介绍信。

  ❷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公安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警察证和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公安英模证。

  2.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3.按规定引进及特殊人才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相关职称证书及引进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

  4.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营业执照等。

  5.合法领养的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收养人的簿。

  6.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7.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区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残疾证。

  8.人社、民政部门接收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原籍区县以上人社局或民政局证明,父母本人复转退伍证件

  9.华侨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华侨与入学儿童、少年关系证明、居住证明。

  10.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1.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证明材料: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

  12.外国驻我外交人员或使领馆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监护人的有效外交身份证件及监护人与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件外,还需持有所在 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居住证明或簿。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未央区
 
  未央区

  1.、均在未央区:

  所需资料:薄、《学生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直接在对应初中办理入学。

  2.其它,未央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4-8日到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信息。

  3.未央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入学:

  原就学学区学校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村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三证(簿、租房合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就学。

  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到安置地对口学校登记;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登记。

  非未央区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所在地登记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通雁塔区):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在未央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6月11-15日持“四证”和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学区初中进行信息登记。#p#副标题#e#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②本市(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的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明。凡在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①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登记。

  ②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④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⑤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⑥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入学,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6.其它问题。

  ①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挂户:全家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上并实际居住的证明。如孩子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空户:适龄儿童的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④假:适龄儿童的在假薄或其他非正常证明上,不予安排。

  建议③④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7.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莲湖区

  莲湖区

  1.、均在 塔区:

  所需资料:薄、《学生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直接在对应初中办理入学。

  2.其它,雁塔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非莲湖区、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所在地登记入学。

  沣东新城
  招生时间安排

  1、学校公示时间:5月28日各义务段学校(含民办)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招生情况公示于本校门口。

  2、学校登记时间:

  ★沣东新城登记时间(含集体户):6月4日至6月8日

  ★沣东新城以外登记时间:6月11日至15日

  ★政策落户适龄子女补登时间:迁入但未在登记时间以内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登记。

  3、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5日前各中小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教育局拟分流时间:7月15日前对各学校已经登记但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5、办理流出证明:7月16日前学生持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段教育学位的中学办理流出就学证明。#p#副标题#e#

  新生入学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本区新生入学

  持簿、《学生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

  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沣东新城学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簿、《毕业生登记表》、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入学。

  2、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簿、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等,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3、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

  政策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薄和居住证明到所在地学区对口中小学登记。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4、非本区新生入学

  (1)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申请登记。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3)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办法安排入学。具体要求同上几区。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继续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2018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审验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也应在此时间段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6、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办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按照秦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常住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空户:适龄儿童、少年的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长安区

 

  初中新生入学

  1.长安区适龄少年入学

  具有长安区的小学毕业生,坚持“在所在地学区初中免试入学”原则。

  在学区小学就读的长安小学毕业生,直接由毕业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手中。

  在学区外小学就读毕业、需回地学区初中入学的长安学生,持簿和毕业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卡》,于7月15日至16日到所在地的学区初中登记入学。

  2.外地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外地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同上几区)参照学区内学生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义见上文说明)

  小学毕业后,申请到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的,持小学毕业生《卡》、“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18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学位(申请在韦曲街道公办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17-18日统一到韦曲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分流)。

  西安各地区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已经公布,针对学区划分中大家存在的疑惑,欢迎大家加入QQ群:547866272 中咨询,内有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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