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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职分类招生?哪些考生适合告知分类招生?
小新 2017-12-14 15:59:28

  今天是2017年12月14日,距离高考只剩下174天,有很多同学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考上大学本科,而高职院校就成为了一箱合适的选择。在高职院校招生中,高职分类考试,已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2017年通过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人数达5.3万人。伊顿教育小编通过收集考生的问题,关于高职分类考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哪些考生适合参加高职分类招生考试?

  答:通过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都可以参加!

  小编认为高职分类招生适合两类考生:

  1、适合预估分数在三本线下的考生,多一次选择,能够上更好的学校,也可以提前结束高三。

  2、预估成绩在二本线下但是负担不起三本学费(基本上18000元/年)的考生,未来可以通过成考、自考或专升本等多种途径获取本科学历!

  特别提醒,部分高职院校的高考录取分数在三本线上。

  第二:报考流程和时间?

  请查看下面的分类考试招生办法!

  第三: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吗?

  答: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管理(包括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p#副标题#e#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可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办法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需要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较多可申报5所或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和6所其他高职教育院校。

  高职教育院校需要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和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时间、方式,综合评价的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2.测试考核

  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对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测试要做好成绩记录,并需要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成绩库。

  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的分类考试招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预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需要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需要包括考生姓名、录取、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高职教育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4月11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需要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018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需要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联考成绩在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的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间通用。各院校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其相同或相近的测试成绩是否互认,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其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四)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按照《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教〔2017〕40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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